唐山市地理信息局 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9 信息来源:办公室
唐地信〔2018〕3号
唐山市地理信息局
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各测绘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按照河北省地理信息局《2018年测绘地理信息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按照《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局有关要求,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推进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采用“备案登记、质量监督、信息安全、成果汇交、资质管理”五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加强依法行政和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综合执法检查
“双随机”执法事项内容主要包括备案登记、质量监督、信息安全、成果汇交、资质管理 (具体标准详见附表1、2) ,具体事项有:
1、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2、对测绘成果质量管控情况;
3、测绘成果汇交情况;
4、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5、测绘成果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执行情况;
6、测绘资质管理情况;
(二)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领取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单位的保密检查。加强涉密资料使用监管,对近年来申请利用涉密测绘成果的单位,开展保密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追溯,确保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利用、传输各环节的安全,严防失泄密案件发生。
2、开展非法测绘专项检查。指导符合条件单位办理资质,依法测绘。
3、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整治。按照《河北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树立版图意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定期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地图检查;要加强地图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地图审核规定》的要求。
4、测绘市场秩序整顿,严查扰乱市场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三、检查单位
全市辖区现有75家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按照抽检比例五分之一计算,本次检查15家,全市抽检单位按照管理系统名单顺序随机抽取。对随机抽取的丙、丁级测绘单位(见附件4)全部进行实地现场检查,受检单位要提前准备相关检查资料。
四、工作安排
(一)、市、县分工
市局负责组织相关各区分局联合对驻地测绘单位进行检查,各县、市、曹妃甸区局负责对各自辖区驻地测绘单位进行检查。
(二)、各测绘单位要按照要求的内容搞好自查自纠,如实准备有关材料,做好迎检准备。检查结束后对存在突出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并按时反馈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在测绘地理信息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本次检查专家组,检查人员确定后提前5日通知被检单位。
(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事前公开。抓好公示内容的动态调整,及时在单位网站公示,确保检查于法有据。二是事后公开。检查结束20天内,将检查结果公示在单位网站上,并按要求向上级平台推送,确保公开透明。三是结合运用执法装备做好全过程记录。广泛运用执法记录仪、录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音像设备,并做好检查笔录,填写检查表格材料,在现场执法、处罚送达等主要环节搞好全过程记录,执法检查中将检查记录表制作一式三份,两份市、县两级检查单位留存,一份发受检单位。
(三)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以“涉证、涉密、涉外、涉军”案件为重点,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综合执法检查、资质审批、招投标活动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线索,认真调查,依法处理。
各地总结及检查材料在10月底前报市局地理信息处。
联系人:李智勇 联系电话:5266700
附件:1、综合执法检查项目细则
2、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3、监督检查意见书
4、抽检单位名单
2018年7月3日
附件1:
综合执法检查项目细则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备案登记 |
近两年来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
(1)建立项目合同登记本,逐一编号登记;(2)项目合同与项目备案登记相对应,有测绘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材料;(3)备案登记真实有效、及时。 |
质量监督 |
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及设备管理情况,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记录情况。 |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规章制度健全;(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有效运行,有运行过程记录;(4)有质量检验机构和满足生产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5)经常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6)仪器设备检定在有效期内,检定不合格不使用;(7)遵守测绘质量相关行业法规;(8)执行有效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标准目录;(9)自定技术规定经过审批、评审、论证;(10)各项质量活动记录完整,保存完好。 |
2.质量管理职责。质量职责,质量问题处理,质量奖惩制度建立情况。 |
(1)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职能落实,职责明确;(2)质检机构及质检人员能够在职权范围内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承担质量责任;(3)测绘生产及相关人员质量责任明晰;(4)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正确、及时有效的纠正和处理;(5)有效实施质量奖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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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过程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生产组织实施及过程管理,过程质量控制。 |
(1)实行项目合同制度,有评审记录,合同归档手续齐全;(2)设计书经过审批后执行;(3)项目实施前组织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4)测绘生产按照项目设计、合同和工作计划正常组织实施;(5)制定生产工序管理流程表,交接记录齐全;(6)测绘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验收报告及生产过程检查记录齐全完整,符合规范要求;(7)有成果验收制度,质量检查比例达到国家规范规定要求;(8)在关键工序、重点工序设置必要的检验点,重大项目实行首件产品检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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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质量总体情况。产品质量和质量跟踪总体情况 |
(1)测绘产品质量稳定,近年来所承担的测绘项目无用户投诉;(2)设立质量信息反馈网络,主动征求用户对产品质量的意见,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用户意见;(3)经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测绘成果;(4)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无拒检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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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两年以来完成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抽检情况 |
从近两年完成测绘项目中抽取1项,按照合同、项目设计和技术设计检查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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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对独立的坐标系统 |
(1)国家局批准建立的文件或省局批准建立的许可决定书;(2)专业技术设计书及专家论证意见;(3)技术总结及验收报告;(4)系统移交记录;(5)过程记录(6)文档资料清单;(7)是否有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不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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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
1.测绘成果保密制度的建立和涉密成果资料使用情况 |
(1)指定专人管理,有专用的保管场所,并建立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台帐;(2)领取使用的测绘成果的种类、数量与地理信息成果提供单位分发单(或者使用协议)相符、账册齐全;(3)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使(借)用、归还地理信息成果办理登记手续;(4)属于成果保管单位的,在本单位使用数据时,按照“管”“用”分开原则,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使用;(5)经审批获得的涉密地理信息成果按照被许可的目的和范围使用,不得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擅自扩散到所属系统的上级、下级或同级其他单位,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地理信息成果;(6)利用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开发生产的产品,在未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保密技术处理的情况下,按“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的规定进行管理;(7)委托第三方开发产品时,对第三方具有相应的成果保密条件或测绘资质进行核对,签订成果保密责任书,并在项目完成后回收或督促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销毁涉密地理信息成果及其衍生产品;(8)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向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9)涉密地理信息成果或衍生产品未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不得公开使用;(10)不得以本单位名义为其他单位购买涉密地理信息成果;(11)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直接从有关单位获取涉密地理信息成果;(12)使用目的或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销毁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由专人核对、清点、登记、造册、报批、监销,并报成果提供单位备案,也可请成果提供单位核对回收。 |
2.存储和处理涉密测绘成果资料设备管理情况 |
(1)存储和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计算机登记备案并定期核查;(2)存储和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计算机有权限控制、访问限制等措施;(3)存储和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计算机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升级;(4)存储和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网络和计算机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5)存储和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间交叉使用;(6)非涉密计算机或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用于存储或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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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密测绘成果资料保密管理情况 |
(1)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管理制度;(2)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管、使用场所等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配备门禁或身份识别等保密防护设备,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具备保密条件;(3)有关工作项目完成后,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由专人核对、清点、登记、造册;(4)建立涉密地理信息成果泄密事件报告制度,如发现涉密地理信息成果泄密事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5)利用密级信息开发互联网地图服务涉密资料已脱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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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心涉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1)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管理人员经过教育培训,其中核心涉密人员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岗位培训并通过考试,持证上岗,且符合规定数量;(2)有互联网地图服务业务的,提供符合规定数量的地图安全审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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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汇交 |
上年度以来测绘项目成果汇交情况 |
(1)成果资料汇交清单;(2)项目成果资料汇交凭证及有关资料;(3)地图样图备案,查看省局审核决定书和要素齐全的地图。 |
资质管理 |
1.单位基本情况。测绘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均看原件) |
(1)办公场所符合资质等级规定;(2)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且范围含有测绘业务;(3)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4)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30日内申请变更情况。 |
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符合规定数量的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齐全 |
(1)技术人员数量及其构成符合资质等级规定;(2)人员名册、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一一对应,且真实有效(均看原件);(3)劳动合同、聘任文件在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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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
(1)社会保险部门或代征收部门(银行)出具的收费票据;(2)社保部门出具的人员保险清单;(3)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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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仪器设备情况。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软件 |
(1)建立仪器、软件台帐,种类、数量、型号符合资质等级规定;(2)购买发票或调拨单真实有效;(3)购买发票或调拨单与仪器一一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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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年来测绘业绩。承揽的测绘项目合同、汇交凭证(均看原件) |
(1)项目合同反映的测绘服务总值符合资质等级规定;(2)项目合同与汇交凭证一一对应,且真实有效;(3)合同内容不超越资质等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限额;(4)主要制度齐全;(5)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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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场信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1)录入信用体系;(2)相关制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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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工作报告情况 |
(1)提供年度报告;(2)报告内容真实,查看相关报告内容资料。 |
|
8.测绘项目招投标情况 |
(1)中标通知书;(2)测绘项目合同;(3)招投标文件(分包协议);(4)无串标、围标;(5)无违法转(分)包。 |
|
9.履行法律义务情况 |
(1)无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测绘;(2)无出租出借资质证书;(3)无人员、仪器设备弄虚作假;(4)不配合监督检查工作,隐瞒、拒绝和阻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5)测绘航空摄影活动,在资质管理、备案登记、质量监督、成果汇交、空域审批等方面无违法违规问题。 |
附件2
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测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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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
资质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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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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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 |
1.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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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两年来项目合同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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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登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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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合同归档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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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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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 |
1.质量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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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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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过程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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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质量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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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近两年以来完成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抽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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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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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
1.档案室、作业室等制度、机构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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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密责任书签定及时、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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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密成果使用管理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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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密成果的销毁程序的台帐、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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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的标识、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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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涉密计算机是否存有涉密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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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密教育情况(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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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密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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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核心涉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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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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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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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汇交 |
1.应汇交项目与实际汇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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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交是否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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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汇交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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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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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 |
1.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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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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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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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仪器设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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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两年来测绘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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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市场信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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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年度工作报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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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测绘项目招投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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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履行法律义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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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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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结果:
检查人: 年 月 日 |
测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三份,市局、县(市)、区局(分局)、被检查单位各1份
附件3
监督检查意见书
〔 〕 号
:
根据 规定,我局已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据上,特对你(单位)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请按照以上要求认真整改,并于60日内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届时我局将按照整改要求组织复查。未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受检单位,检查单位留存两份。
附件4
唐山市2018年综合执法检查受检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驻地 |
1 |
唐山同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丙级 |
路南区 |
2 |
唐山盛发测绘有限公司 |
丙级 |
路北区 |
3 |
唐山天成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
丙级 |
路北区 |
4 |
唐山博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丙级 |
高新区 |
5 |
唐山市同盛测绘有限公司 |
丙级 |
丰润区 |
6 |
唐山海港鑫珏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
丙级 |
海港区 |
7 |
华北理工大学 |
丙级 |
曹妃甸区 |
8 |
滦南县宏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丙级 |
滦南县 |
9 |
唐山宏鑫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
丙级 |
滦南县 |
10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
丙级 |
迁安市 |
11 |
迁安市天地测绘有限公司 |
丙级 |
迁安市 |
12 |
玉田县佳城测绘有限公司 |
丙级 |
玉田县 |
13 |
遵化市旺业测绘有限公司 |
丙级 |
遵化市 |
14 |
唐山市丰南区绘宏测绘有限公司 |
丁级 |
丰南区 |
15 |
迁西县恒信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
丁级 |
迁西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