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及投诉举报方式
时间:2020-10-30 作者:办公室
一、当事人对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在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三、 当事人对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执法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投诉举报途径、方式
1、来信来访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群众工作处
地址:唐山市北新西道23号 邮编:063000
电话:0315-5266601
2、投诉举报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机关纪委
地址:唐山市北新西道23号 邮编:063000
投诉举报电话:0315-5266522
3、自然资源违法举报专线电话12336。